收到卡片後,立即簽名於卡片背面之簽名欄內,以確保持卡人使用權益及安全 。
卡片限持卡會員本人使用,不得借予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卡片非持卡人使用,本行或特約商店得立即沒收此卡。
憑卡在貼有國際信用卡標誌之特約店消費,或郵購特約店,接受以VISA卡、MasterCard、JCB卡或聯合信用卡簽帳消費者。
各國際組織提供之機上免稅商品刷卡限額及規定如下:VISA、MasterCard、JCB,每卡最大額度為NT$8,000。
簽帳前請先確立消費意願,並仔細核對卡號與消費金額,始可簽名於簽帳單或告知商店您的信用卡資料(如郵購、預約旅館時)。
簽帳單之簽名必須與卡片簽名一致以便核對,簽帳後記得拿回卡片。
請勿在特約店空白簽帳單上簽名,以免遭致損失。
簽帳消費後 ,暫時無須付款,本行將依您的帳單截止日(印於每月對帳單上),計算當月帳務資料,並列印您的信用卡每月對帳單,繳款期限為結帳日再加16天,您可有充裕時間繳款。如您在最後繳款期限前7天仍未收到對帳單,請立刻撥打客服專線:(02)2383-1000,我們會儘速補寄給您,若逾期未繳,下月會產生違約金與循環信用利息,請特別注意!
若您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對交易明細暨帳款通知單所載事項有疑義,得檢具理由及本行要求之證明文件(如簽帳單或退款單收執聯等)通知單或請求本行向收單機構調閱簽帳單或退款單,或請求就該筆交易依各信用卡組織之作業規定,向收單機構或特約商店、辦理預借現金機構主張扣款,並得就該筆交易暫停付款。若您未依前項約定通知本行者,推定交易明細暨帳款通知書所載事項無錯誤。若調出之簽帳單確為您的消費,則您需負擔調閱手續費每筆簽帳單新臺幣100元。( 白金卡免收 )
請隨時注意店員刷卡動作,並防止不肖商店盜錄您的信用卡資料,以保障您的權益。
簽帳超過全戶信用額度,或當筆簽帳金額超過該商店之應授權金額或於短時間消費次數過於頻繁時,商店須先以電話向本行授權部門做授權,本行授權人員與持卡會員核對身份,確定是否為持卡會員本人,以確保持卡會員權益。
簽單上有分大、小寫金額,請仔細核對二種金額必須相符,否則以大寫金額為準。










